2005年5月1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过期药品回收亟盼长期机制
溪木楠

  近日,一条消息让我们眼前一亮。据媒体报道,广州白云山中药厂承诺免费回收“家庭小药箱”中的过期药品,以新产品更换。
  这在全球制药企业中尚属首创。过期药换新深得民心。一方面,笔者但愿许下承诺的企业能一诺千金,坚守下去,而不是出一阵风头便悄悄收场,也希望有更多的药企加入这一同盟;另一方面,笔者感到要使这一措施成为一种机制,除了药企的努力,也有赖各方支持,比如企业自觉回收过期药品,实际上减少了清理过期药的执法成本,那么药监等有关方面能否给予企业某种政策优惠呢?企业的行为毕竟是要考虑成本的。